
明月律师携助理,尝讼于家事法庭。
是日,夫妻争离。言财产,言子女,言往事。初尚有礼,继而相责;初争数目,继而翻检旧怨。法官居中调解,自午至暮,久而未决。
一方当事人口渴,问曰:“法官,法院里可有水喝?这走廊这样长,为何连一台饮水机也没有?”
法官停了停,说:“我们这里是家事法庭,天天审的都是爱恨情仇,怨气重得很。若在走廊里放上饮水机......”
话至此处,忽然不再说了。
当事人尚未明白,明月律师却已听懂。他回头看了一眼空荡荡的走廊,心中悚然。
庭后,助理问曰:“法官方才之言,何意?”
明月律师沉默片刻,说:“人相亲时,愿为彼此奉茶;人相怨时,竟使一杯水也不可不防。家事法庭所审者,表面是财产与身份,真正置于案头的,却是已经破裂的人心。”